关于公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经济运行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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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各部门、各垂管机构:

因现有部分政策已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环境,经2024年12月31日工委会议审定通过,现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6件,现对废止的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凡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