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支持制造业绿色化转型,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赋能企业降本增效,现就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23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达1000吨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附件1)。
二、调查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进展、实施时间、项目总投资额和设备投资额。
(二)项目效益情况。包括节能改造项目(计划)主要建设内容以及预期效益。
(三)合同能源管理情况。此项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企业填写,包括第三方节能服务商名称、合同能源管理类型以及节能降碳效益分成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对辖区参考名单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摸清本次调查所需内容。
(二)明确重点。各县区要重点围绕企业当年用能量较上年实现明显下降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进行调查,指导企业认真填写《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改造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调查情况表》(附件2)。
(三)按时报送。各县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审核企业填报的相关信息。12月18日前,将梳理汇总后的《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改造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调查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市局。
联系人:郭晓冉,电话:3370212,邮箱:1813792388@qq.com。
附件:1.年用能千吨以上工业企业参考名单
2.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改造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调查情况表.xlsx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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