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替雷利珠单抗报销政策?
留言时间:2022-11-25 11:3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5208
尊敬的领导:
我母亲2020年8月确诊肺腺癌,经过靶向治疗、化疗,现在疾病进展,医生建议使用替雷利珠单抗(百泽安)联合紫杉醇/铂类进行联合治疗,替雷利珠单抗(百泽安)费用较高,请问有相关报销政策吗?减轻癌症病人的负担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2-11-29 17:49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替雷利珠单抗报销政策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电话与您沟通、了解,您母亲需在江苏省医疗机构住院使用,且为药店外购“替雷利珠单抗”。此药为双通道管理药品,根据六安市双通道药品管理政策规定,省外药店购双通道管理药品,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若符合该药使用条件且为非省外药店购药,由经治医师填写双通道药品审批备案表,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后可纳入报销范围。住院使用(院内供药)纳入住院费总额,出院时直接持卡结报;门诊使用,在市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直接持卡结报;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凭发票、清单、审批备案表、病历(含医嘱)等资料回县医保中心结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医保局职工医保股,联系电话0564-8689080。